「林廷和!你他媽的在『盧』什麼啊?你一定要把我媽吵起來,你才甘願嗎?」電話那頭傳來陣陣的辱罵聲。
「嗚....嗚…」電話這頭早已泣不成聲。
「哭什麼啊!你是男的耶!」又是一聲大吼。
「妳、妳可不可以別這樣兇我,我是真的很愛你啊!嗚…嗚…」眼淚又再度奪眶而出。
「算了!算了!不說了。你永遠都不懂我要的什麼!」喀嚓一聲後,電話那頭只剩呆板的單音聲。
二○○二,七夕前一天。
十一點四十四分,第…不知道是第幾次爭吵。
我,林廷和。
一個全世界最差勁的男人。
現在的時間是我三流大學畢業,與千方百計地謊報隱疾,逃避兵役後的一年。
我沒有工作。不,應該是找不到一份最合適我的工作。
我現在的主要經濟來源,是在台北市的天橋上演奏,從大學一年級時所學的吉他,當個街頭藝人,過著有一頓沒一頓的日子。
剛剛在電話那頭,把我罵到哭的是交往四年的女友-余庭萱。
她現在是K大貿易公司工作,從事秘書類的工作。
(我到現在仍搞不清楚她的職位是什麼,每次我一誤解她的工作性質,她就會大發雷霆。久之,我也不再過問她工作上的事了。)
這四年來,我和她真的時常為了小事情爭吵。中途也分手了五、六次,但仍奇蹟式的復合,我想是兩個人都有不捨吧!
我和她認識是在大學的社團,一個有關團康的社團。
在維持半年多的追求下,我們終於在一起了!當時,我的喜悅是無與倫比,她是我的第一任女友,也是我發誓要守著她一生的人。
但最近我們的爭吵越演越烈,每次一吵哭得最慘的總是我。剛開始她也會跟著哭,但現在次數屈指可數。
也許…我真的不敢想…她大概開始不愛我了吧!
想到這,我又不禁啜泣了起來。我想我真的很沒用、很差勁,一個全世界最差勁的男人。
我拿起房間角落那把現在賴以維生的舊吉他,輕輕撥著和弦,彈著一首我高中時相當喜愛樂團的歌。
《我好想愛妳》
這首歌,是我最早學會彈奏的第三首歌。
當時努力學會後,也曾在電話旁演奏給庭萱聽。
然而…舊曲重彈,所愛的人呢?
我一遍又一遍地彈奏著,一遍又一遍無視臉龐滑落的淚水,彷彿這世界只剩我與這把吉他…
「碰!碰!碰!」一陣猛力的敲門聲,停下了我的指尖。
「幹!林先生,你知道現在幾點了嗎?別人都不用睡覺了啊!你再吵你祖母馬上叫你搬出去,不過積欠的三個月房租可要先還清。幹!」
在門外操著台語口音的老女人,是這間房間的所有者,也就是房東。
我聽著她邊走邊罵的聲音離去後,看看桌上的時鐘指著十二點整。
一個最糟的七夕情人節,一個全世界最差勁的男人。
在積欠三個月租金的房子裡,
對著再也不會響的電話,
獨自感傷與悽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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