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8月5日 星期六

<愛,不平凡>【2】

二○○二,七夕。

晚上七點二十三分的台北市街頭。

我在天橋上彈著歌曲,與天橋下的形成巨龍般的車潮相互叫囂。

走過眼前的是一對對手挽著手的情侶與共組家庭的人們。



手指,彈的是熟到不能再熟的合弦。

嘴巴,唱的是言不由衷的陳腔老歌。

腦袋,想的是…眼前的情侶是否是真愛著對方?

眼前共組家庭的夫妻,甚至手中各牽二個兒子,背上還揹著一個女兒的他們,他們的愛情是否經得起任何的考驗?



我不懂?我真的不明白!



這樣不實的社會,又有誰可以對誰承諾著什麼。

也許,對庭萱而言,我的「愛」也如這片看不到星空的都市黑夜般。

那樣渾沌!那樣不堪!

可憐的人們,只得用鎢絲所製作出虛偽「星光」來填滿心中的遺憾。



我在天橋上彈著歌曲,

無視腳邊吉他袋中有多少銅板!

無視眼前的人來人往!

無視到底有幾輛消防車呼嘯經過天橋之下!

我,林廷和。

和一個寂寞又該死的七夕情人節。



※ ※ ※



「請你們救救我的孩子啊!他還在火場裡面啊!」一個婦人驚慌失措地對著圍觀火災的人群吶喊著。

婦人的身旁還散落著她剛從街角商店買到的玩具與小餅乾。

「這位大姐,我們是很想幫忙啦!可是火真的太大了!」

「對啊!對啊!還是等到專門人員來再處理吧!」

圍觀群眾的冷語,更顯得婦人的慌亂。婦人的慌亂,更顯得火勢的猛烈與救人的迫切。



「真是夠了!」人群中傳出一句話。

說話的原來是個女孩,正用買來的兩大罐礦泉水灌注在自己身上。

而這個人,就是余庭萱。

余庭萱不管圍觀群眾的勸阻聲,一個箭步就往失火樓房的門口衝去。

余庭萱雙手護著臉部,正要進門口時,

突然,「碰!」的一聲將她彈退好幾步。

這時她身後站了一個人,輕輕地穩住她,問了一句:「妳沒事吧?讓我來就行了!」



這人頭髮後梳,臉上戴著漆黑面具,只露出方整的下巴。

穿著連身的黑色緊身衣,顯露出他健壯的體格。

當然,肩上還披著特殊材質所做的披風。



「你們看,是闇夜俠耶!」

「真的是他,城市的超級英雄!」

闇夜俠無瑕幫歡呼的群眾一一簽名,他頭也不回地地進到火場。



大約只有一分鐘的時間,他用特殊披風護著一個嬰兒從四樓破窗而出,而手上的勾繩早已套住對街的窗台。

就這樣如電影情節般,緩緩在婦人身旁,將懷中嬰兒交還她手中。

「謝謝!謝謝!太謝謝你了」婦人破涕為笑地緊緊抱住嬰兒,對闇夜俠連連道謝。



闇夜俠隨口回答幾句後,身後的披風下竟多了兩個噴射推進器,他按了腰帶上的按鍵後,便飛馳至夜空中,消失在高樓大廈間。

余庭萱望著夜空說:「真的是大英雄耶!」



女孩,余庭萱。

和一個慌亂又奇蹟的七夕情人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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